邮箱

hbrcf@foxmail.com

电话

027-87320971

027-87323989

项目介绍

项目文档

天使阳光基金

“天使阳光行动”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组成部分,是继救助白血病儿童、脑瘫儿童等重症患儿之后推出的又一个大病医疗救助行动。该行动旨在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天使阳光基金”,对农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提供医疗救治。
      我国有400多万先心病患者,其中等待手术治疗的先心病儿童约200万人。每年约有14万名先心病患儿出生其中约有半数在1-2岁时离世,为帮助些承担不起医疗费用放弃治疗的贫困家庭,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承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项目,资助省内0-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

      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倡导下,天使阳光行动遍布全国。十年来,“天使阳光基金”共救助全国贫困先心病儿童5204人。有阳光就有温暖,希望您能感受到患病儿童对爱的渴望,不只是旁观疾苦,感叹人世间的不公,而是与我们携手,做他们的守护者。



一、 申请条件

    0~14周岁患有先心病的中国籍贫困家庭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天使阳光基金”提出资助申请。

二、 申请方式

患儿法定监护人可在下方或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http://www.crcf.org.cn),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市)级红十字会

三、 资助标准

   除定向捐助外,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标准如下: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四、 评审原则

(1)申报时间顺序原则:即按照申请人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提交评审名单。  

(2)量入为出原则:即根据资金情况确定资助名额。

(3)补充救助原则:即在申请人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商业健康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之后,天使阳光基金项目予以补充资助。

(4)综合评定原则:即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和病情的轻重程度及手术治疗后的效果综合评定资助对象;对城乡低保、军烈属家庭患儿和孤儿等特殊情况申请人予以优先评审。

(5)一次性资助原则:除社会定向捐助和需多次手术的复杂先心病患儿外,每个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五、 资助流程

(1)患儿法定监护人通过所在地红十字会提交资助申请,由省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提交至中国红基会;

(2)中国红基会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整理提交评审患儿名单至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通过评审的拟资助患儿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受助患儿法定监护人将收到所在地红十字会寄发的资助告知书;

(4)获得受助资格的申请人可就近到天使阳光基金定点医院就治,也可自行选择手术医院;

(5)受助患儿法定监护人根据资助告知书要求提交回执资料至所在地红十字会审核;

(6)回执资料经中国红基会审批后,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拨付资助款至受助患儿的个人账户或定点医院账户。

    中国红基会为确保资助款及时到位,资助款拨付后,所在地红十字会对受助患儿进行100%的电话回访,中国红基会邀请社会监督员对受助患儿进行30%的抽样回访,请保持申请时预留的手机电话畅通有效,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所在地红十字会。


附件,请点击下载天使阳光基金申请表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0-14周岁,先心病).docx


天使阳光基金